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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6-26 15:31)    点击:148

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?

  合同在市场中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,降低交易风险而存在的。格式合同在保障交易安全的前提下更是兼顾了效率,但是格式合同却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结果,因此格式合同的规定在法律中更加严格。本文将详细介绍格式合同的无效情形。

 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40条的规定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格式合同合同无效:

  (l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;

  (2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;

  (3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
  (4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;

  (5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。

 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,加重对方的责任,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。但该条款无效,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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